去年,该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充分应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信用评价结果开展联合奖惩。其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对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一年内未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环境犯罪的企业,利用财政资金对绿色低碳工作予以扶持。区生态环境局对广州某电路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针对该公司未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同时逾期未缴纳罚款,且在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后仍未自动履行罚款缴纳义务,区法院随即将该公司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范围内公示失信行为,并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
下一步,黄埔区将进一步利用环保信用评价手段推动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进一步改善环境行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提高依法治企能力及驾驭市场经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