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法院疫情期间“零接触”为工人追回薪酬!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9

  “法官,钱执回来了吗?因为疫情我没班上,没有收入,等着这笔钱用……”

  “法官,听说你上门去查封了店铺设备,执到钱了吗?”

  “法官,法定代表人跟我们说已经找好买受人了,怎么又没动静了呢?”

  “法官,我没钱交房租了,工资什么时候能追回来?”

  2020年春节前,经办人收到一批农民工工资案,让她异常挂心。又正值疫情期间,法官几乎每隔几天就能接到申请人的电话。

  该批案件中,被执行人是位于琶醍园区内的一间餐饮店,因经营不善,拖欠14名农民工的工资。经查询工商登记资料,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均为李某,经办人随即联系了李某,李某称其只是挂名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并未实际参与经营,实际股东为高某等三名案外人,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关门歇业。被拖欠工资的14名员工均是外来务工的农村居民,来自贵州、广西、湖南等多地。

  查封设备允自行变卖

  年关将至,他们都等着拿钱回家过年,故每隔几天就有员工轮流打电话过来询问。工资是农民工的活命钱,是提升农民工群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物质基础,法官非常重视该批案件,决心多措并举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经琶洲街道劳动监察中队调解,其中两名实际股东已按出资比例支付了其应付部分,而大股东高某未支付任何款项。故14名员工向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来到海珠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雷霆出击,在联系高某无果后,果断在春节前夕前往公司经营地,现场查封了该店内的音响及餐饮设备。查封后难题又出现了,面临三条出路:一是司法拍卖,由法院对查封的设备进行评估拍卖;二是追加实际控股股东;三是由被执行人自行变卖,被执行人表示已经有购买意愿人,可以自行变卖。

  司法拍卖漫长耗时,且还需申请执行人先垫付仓储保管费及评估费,这对工人来说显然不现实;追加实际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需走执行异议程序或另行起诉,耗费时间也很漫长。于是,经办法官电话与申请人沟通协商看能否有其他途径。在了解到该公司除了工人工资还欠供应商少量货款,被执行人承诺自行变卖的价格可以覆盖以上全部债权时,经办法官决定让被执行人自行变卖。

  现场调和拿到执行款

  法官时刻记挂着这批案件,14名农民工也不时打电话询问、催促,法官一边安抚申请人的情绪,一边与被执行人交涉,并传唤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到庭,李某表示正值疫情期间琶醍园区实施封闭式管理,购买意愿人因无法进场查验亦无法将设备搬出,故迟迟不愿意交订金。

  法官决定再次上门,在与场方交涉释法,一来虽此商铺拖欠场方租金,但承租人并非被执行人,故场方本就无权向被执行人主张,二来被执行人早就关门停业,尽快处理场内设备,才能早日将场地交还场方重新招租,对双方都是止损。一番交涉之后。场方终于同意被执行人处置上述设备,购买意愿人于是当场支付了订金,法官随即将李某带回法院交钱,至此本案执行款项全部到位。

  耐心发放款项终执结

  考虑到疫情特殊时期提供无接触办公,经办法官通过电话与申请人一一联系,让他们邮寄收款账户资料。在电话沟通中经办法官得知,申请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还有的不会用手机,虽然经办法官已经将所需资料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了给他们,但有些迟迟没有回应,经办法官一遍遍地打电话,找他们的家人。最后终于将款项发放完毕,14件案均以执行完毕结案。

  在得知可以领取执行款时八名在穗工人顾不得疫情,激动得来到法院现场提交收款账户资料。他们拿到工资后不断对经办法官表示感谢,说疫情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断了经济来源,虽然拖欠的工资金额不大,对他们来说却可以解燃眉之急。其中四名身处外地的工人表示,一趟都不用跑就把工资拿回来了,甚是开心。过程虽然曲折、琐碎,但看到他们领取款项时的笑容,经办法官觉得一切辛苦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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