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高新区建立健全五项保障机制 着力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8

  威海市高新区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对照“十四五”山东要干的100件大事,对全区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实施。

  部门联动机制。健全领导机构,建立以区管委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分管领导和全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总召集人,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驻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逐项明确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流经验体会,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坚的工作格局。

  典型带动机制。本着以点带面、连珠成串的原则,分行业、分领域制定信用示范工程创建标准,组织开展信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信用示范典型,以此引领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关键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让“讲诚信、重信用、守规则”在高新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舆论宣传机制。建立信用宣传员队伍,采取岗位自学、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运用,让信用宣传更加规范。创新宣传形式,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周定为高新区“信用主题宣传周”,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活动实效。依托威海高新区报、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进行信用典型宣传。发挥党员进社区、网格员优势,开展以讲好高新区“信用故事”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做讲好“信用故事”的传播者。

  资金保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和杠杆作用,设立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并根据财力发展状况,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整合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的原则,设立信用惠民基金,主要用于镇(街道)中心信用超市和农村(社区)信用超市建设,有效发挥政策激励推动作用。积极探索在公共服务领域创新信用应用场景,影响和带动信用体系建设良性循环发展。

  督导考核机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台账,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实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强化督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考核办法,细化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和赋分标准,加强日常考核监督,严格落实“周调度、月考核、季讲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增强信用工作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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