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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包括银行信贷信息、政府监管信息、媒体评价信息、市场反馈信息、企业运营信息、行业评价信息等。 Q:企业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广东网、信用广州网、信用越秀等信用门户网站查询企业信用状况。 Q:根据《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强制执行信息、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判决有罪信息、不良信用记录、提供虚假材料、违反信用承诺、处以行业禁入以及无正当理由欠缴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数额较大,经催告后超过6个月仍未缴纳的信息等均可列入失信信息。 Q:违法失信性质较轻、失信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违法失信性质恶劣、失信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 Q:各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目前主要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工商吊销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企业、涉金融领域黑名单、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 Q:企业失信后普遍被限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参与政府采购、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融资授信等。目前国家已发布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50余份,奖惩措施1200余条,失信企业将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对于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极其严重的失信行为,将依法依规长期保留信用记录长期实施严格的信用监管,在一定期限甚至永远逐出市场。 Q: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为1年。严重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6个月,最长公示期为3年。对特定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严格按最长公示期限予以公示,其间不予修复。 Q: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可能会被限制乘坐高铁动车、购买飞机票等活动。 Q:本区企业如有信用方面的疑问可通过以下3种途径进行咨询。 (1)联系楼宇“信用管家”; (2)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可前往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网点(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二楼网办区)。 (3)联系越秀区信用办(惠福东路486号四楼)进行咨询,咨询电话:8326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