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知识|细说告知承诺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5

  采取告知承诺制来取代证明,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照分离’改革的必要条件。这既能利企便民、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又能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是破立并举、有利长远的重要改革举措。

  “证明我是我”“证明我爸是我爸” 之类的奇葩证明之所以难以绝迹,就在于群众无法开具相关证明而相关部门、相关机构在没有证明的情况下,如何 " 证明 " 办事者所言、所写是真实而精准的,就成了一个悬在空中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告知承诺的出现,就是一个作用明显的弥补之举。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

  2015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等地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逐步向全国复制推广。2019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天津等13个省(直辖市)和公安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这些改革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克强说,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地方和部门特别是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机构来说,是个不小的考验。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明确适用对象。申请人不愿或无法承诺的,应按规定提交证明或办理许可。对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要对承诺负责。对承诺不实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

  有了这样的“利剑”,可以有效减少证明“我爸是我爸”奇葩证明的情况出现,还能避免企业和群众办理证明中的“来回跑”现象。由于采取告知承诺的前提,是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故而办事者是在法治的语境下,以一种契约精神与行政机关建立起合作关系。这既是对法律精神的遵循,也是对诚信文化的传承,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生动缩影。

  一些地方在试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过程中,显示了较佳效果。这也足以证明告知承诺制大有可为,且可以向纵深地带“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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