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社会信用法继续列入立法规划或立法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显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506件代表议案中,168件议案涉及的58个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或立法工作计划,制定社会信用法立法项目名列其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显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506件代表议案,其中涉及立法项目的499件、涉及监督方面的7件,已全部审议完毕。涉及立法项目的506件代表议案中,68件议案涉及的12个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50件议案涉及的10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审议,168件议案涉及的58个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或立法工作计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时显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共有6份涉及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制定社会信用法项目连续第二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被列入立法规划或立法工作计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显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491件代表议案,有191件议案涉及的65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立法工作计划,制定社会信用法立法项目名列其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共有7份涉及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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