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道路水路运输领域信用全流程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6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新版《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版“两个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在2016版基础上,增加“信用修复”“信用自检”等内容,强化了信用动态监管、信用结果应用,一环一环拧紧信用监管的“螺丝钉”,有效形成信用全流程管理制度,逐步构建由轻到重、环环相扣、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的道路水路运输信用管理运行机制。

  在监管重点方面,新版“两个办法”强化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失信行为,普遍调高失信记分值。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达到一定分值将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作为行业重点监管对象。涉及严重超限超载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将被认定严重失信行为,并加大相应惩戒力度。加强第三方数据归集应用,接入公安、国家海事管理等部门处罚信息,并对相关违法主体进行失信认定和管理。通过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监测采集的相关信息,也将作为信用监管重要依据,驾驶员发生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均将被认定为失信行为并进行记分和公示。

  在信用结果应用方面,新版“两个办法”实施动态实时监管。对于达到AAA级或者相应分数的,将在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业务办理、奖补资金申请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于达到B级或者相应分数的,将被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加大检查频次、限制相关业务办理。进一步强化了对出租汽车行业信用监管,对经营权期限内有一半以上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的,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将收回不予延续,对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也提出了相关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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