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函〔2020〕54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及《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穗环〔2018〕198号,以下简称“广州市《备忘录》”,见附件2)的规定,现向各单位推送生态环境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中,联合激励对象为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中的绿牌企业;联合惩戒对象为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中的红牌企业、连续两次被评为黄牌企业(以上信息均可在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等网站查询)。有关情况如下:
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并于2020年9月28日公布了评价结果。其中广州市111家参评企业中,绿牌(环保诚信等级)企业17家,红牌(环保不良等级)4家;结合2018年度评价结果,连续两次被评为黄牌企业1家(详见附件1)。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1部委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粤发改信息﹝2016﹞807号)、广州市《备忘录》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有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对绿牌企业给予激励,对红牌企业、连续两次被评为黄牌企业给予惩戒,并将实施情况适时反馈我局(见附件3)。
附件:1. 2019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情况表
附件:2.广州市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pdf
附件:3.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联合激励惩戒应用情况反馈表.doc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
2019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情况表
绿牌(环保诚信等级)企业17家
红牌(环保不良等级)企业4家
连续两次被评为黄牌企业1家